航空障礙燈設置規范航空障礙燈設置規范 設置航空障礙燈的有關規范、規則和主張 (和世界民航安排共同) 一、 航空障礙燈設置的場所及規?!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國家有關文件對障礙燈的設置有明確規則。
1、機場凈空保護區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應設置飛翔障礙燈和標志。
2、航路上及飛翔區周圍影響飛翔安全的人工及天然障礙物體應當設置飛翔障礙燈及標志。
3、有或許影響飛翔安全的地上挺拔、巨大建筑物和設備,應當設置飛翔障礙燈和標志,并保持正常狀態。
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分在城市中建有停機坪,城市上空視為凈空,城市中的巨大建筑物 和構筑物也應設置障礙燈及警告標志。
二、 航空障礙燈的有關規范、規則和主張《民用機場飛翔區技術規范(MH51002000)》、世界民航安排頒發的《世界規范和建設辦法機場》附件十四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規范《航空障礙燈(MH/T6012-1999)》。對障礙燈有如下規則:障礙物設置的航空障礙燈有必要在空中仰望與地上穩定光源有顯著區別和能到達規則遠的可視間隔。
航空障礙燈設置規范(一)、航空障礙燈的分類:根據MH/T6012-1999及世界民航安排頒發的《世界規范和主張辦法機場》附件十四,障礙燈分低光強、中光強和高光強三大類:
1、ZHT-202D/B低光強障礙燈為穩定發光、赤色,峰值光強大于32.5cd,只要在障礙物低于45米才獨自運用,障礙物高于45米時必需與中光強、高光強障礙燈合作運用。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設備設置有多層中光強或高光強障礙燈,在中光強或高光強障礙燈之間可設置低光強障礙燈。A型或B型低光強障礙燈予以照明;除航空器外,在車輛和移動物體上均有必要設置C型低光強障礙燈,在應急和保安用的車輛上顯現的C型低光強障礙燈有必要發出藍色亮光,而在其他車輛上顯現的C型低光強障礙燈有必要發出黃色亮光;在“跟從我”車輛上有必要設置D型低光強障礙燈
2、中光強障礙燈按發光要求分為三種: A、ZHT-202Z/A中光強A型障礙燈為白色亮光燈,有用光強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設備及布景光較強的障礙物或與高光強B型變光合作運用。 B、ZHT-202Z/B中光強B型障礙燈為赤色亮光燈,有用光強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設備獨自運用或與中光強A型、高光強A型障礙燈合作運用。 C、ZHT-202Z/C中光強C型障礙燈為穩定赤色發光燈,有用光強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設備獨自運用。一般在特定場合運用,如雙套系統。
3、高光強障礙燈按發光要求分為兩種: A、ZHT-202G/A高光強A型障礙燈為白色亮光燈,并在白晝、傍晚或拂曉及夜間全天侯改變強度亮光,峰值光強分別是白晝200000cd±25%;傍晚或拂曉20000cd±25%;夜間2000cd±25%;主要用于超過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設備運用,或與中光強障礙燈合作運用。 B、ZHT-202G/B高光強B型障礙燈為白色亮光燈,并在白晝、傍晚或拂曉及夜間全天侯改變強度亮光。